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2021年诺华销售收入达到516.26亿美元,同比增长6%,其中中国市场销售收入30.52亿美元,同比增长18%,占到了诺华全球总收入的6%。您如何看待中国市场对于诺华的战略意义?
张颖:中国医药市场潜力巨大,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但依然还有许多未满足的医疗需求。以心血管为例,中国约有3.3亿现有患者,其中高血压患者多达2.45亿。诺华是最早进入中国的跨国医药企业之一,从生产、研发到商业运营,全面布局中国市场。我们不断聚焦重大和高发疾病领域,为中国患者提供高价值的创新药物,应对他们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目前,中国已成为诺华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
中国市场一大特点是韧性。新冠肺炎疫情给整个社会包括医药行业带来了不少影响,但我们看到市场已经开始复苏。诺华面对变化和挑战也及时调整,积极应对,今年前三个季度,中国区业务在努力之下仍实现了增长。
中新财经:每年的中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都备受关注。今年,诺华是医保谈判申报药品颇多的企业之一,为何诺华近年来一直积极参与医保谈判?
张颖:医保谈判常态化,是国家医疗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诺华长期以来积极参加国家医保谈判,让更多患者受益于我们高价值的创新药,这也是我们不断扩展医药可及性努力的一部分,和我们的企业使命高度契合。
自2017年以来,诺华已有超过30款创新药物被纳入中国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诺华有6款医保目录内产品成功续约,1款新药以及2种新适应症经谈判纳入医保目录。
近年来,诺华不断加快将创新药引入中国的步伐。仅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我们就有超过35款创新药和新适应症在中国获批。我们也深知,任何创新药物,只有让有需要的患者用得上,才能体现其最大价值。未来,我们将继续积极参与医保谈判,并探索多元的支付和多渠道创新方式,拓展医药可及性,让这些创新药造福更多患者。
中新财经:2015年至2021年,诺华有超过35款药物或适应症在中国获批。诺华在中国的战略重点也是不断加快引入创新药的步伐,这是出于何种考虑?
张颖:自中国开启药品医疗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之后,新药获批明显提速。以2021年为例,全年审评通过47个创新药,是2016年的近5倍。
诺华是中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受益者。在新药审批不断加快的环境下,我们顺势而为,持续以创新驱动我们的业务,并进一步聚焦核心治疗领域,加快在中国的新药注册申请。自1987年以来,我们有近90款新药及适应症在中国获批。其中有超过35款是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获批的,包括可善挺等重磅药物。
创新本身也是诺华的主要竞争优势。除了聚焦重大高发疾病领域的现有产品线以外,我们也拥有行业最具竞争力的未来产品线之一。我们预计五年内在中国提交50项新药及新适应症注册申请,并计划2024年实现超过90%的中国新药注册与全球同步。
加快创新药的引入、造福中国患者是诺华践行企业使命的一部分,也是我们对中国的承诺。目前,我们也积极与包括博鳌和大湾区在内的各方携手合作,不断探索加快引入创新药物的各类创新方式。
中新财经:中国药企近年来也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仿制药研发,诺华对此怎么看?
张颖:在全球医药行业中,诺华一直是研发投入最多的企业之一,创新始终是诺华的发展基石。2021年,诺华的研发投入达95亿美元,占营收比例超过18%。
在我看来,创新药和仿制药不是你有我无的竞争关系,而应该是共同促进药物健康可及性的上下游关系。原研药经过多年投入和研发后上市推广并得到专利保护,在专利到期后,仿制药的推出和上市则可进一步促进公共健康,同时也与保护原研药企的积极性实现平衡。
医药研发和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真正释放医药创新的活力,促进行业的长久和可持续发展,最终为患者造福,提升国民整体健康。
中新财经:在国家药品集采和医保谈判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您如何看待诺华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张颖: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2021年医疗费用占全球的比重已经达到11.9%,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3.8%。
未来10年内,中国将是诺华发展的关键市场之一,我们对中国充满信心。我们将聚焦心血管、免疫、肿瘤、中枢神经、眼科等中国疾病负担重且诺华具有独特优势的领域,带来高价值的创新药物和治疗方案。
我们正在不断加快创新产品在中国的注册申请、上市和早期准入。今年1-10月,诺华已有7个新产品及适应症(包括新剂型)获批。另外通过“先行先试”等创新举措,诺华已有6款海外创新特药登陆海南博鳌乐城,5款药品登陆粤港澳大湾区。
我们也认为,在获得高价值药物的同时,提升诊疗水平,让有需要的患者获得标准化和高质量的治疗同等重要。为此,我们与国内多家医院和医疗机构合作,共建重点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
同时,我们也继续不断扩展医药可及性,通过医保、商保多元的支付组合和渠道拓展等各种方式,与政府和全行业一道,让创新药物惠及更多患者。(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