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香港:50万张机票免费送! ******
就在今天,香港特区政府向来港旅客送上“新春大礼包”!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2月2日举行的“你好,香港!”大型全球宣传活动启动礼上宣布,将向中国内地及海外旅客派发50万张免费机票。他形容:“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欢迎礼物。”
“你好,香港!”宣传活动,为一连串向全世界讲好香港故事、推广香港商机、文化景点及旅客体验的活动揭开序幕。
机票送给谁?怎么送?
本场宣传活动中最吸引旅客的,莫过于免费机票的赠送了。至于送给谁、如何送,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行政总裁林天福解答了这一疑问。
林天福表示,这50万张机票是机管局于2020年4月分别向国泰航空、香港快运及香港航空预购。免费机票计划将于3月1日开始,在6个月内分阶段发放。
6个月的活动期间,各航空公司将通过不同方式送出免费机票,例如抽奖、先到先得、买一送一等。首阶段将向疫情前最多访港旅客的东南亚地区,包括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印尼等地送出机票,其次是中国内地和东北亚地区。
林天福表示,相信赠送机票后可为香港带来至少150万入境旅客,预计占未来半年内8%至10%的客流量。
此外,今年夏季机管局将再向香港市民送8万张机票,欢迎市民出游;还将向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赠送机票,相关安排届时将由航空公司公布。预计最终会送出逾70万张机票。
2月2日,“你好,香港!”大型全球宣传活动启动。图为启动仪式。陈永诺 摄除赠送机票,香港还将如何迎客?
当然,除赠送机票外,香港特区政府还准备了一系列活动、优惠措施吸引旅客到来。
香港特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表示,将邀请知名人士及网红推广香港,包括艺术、文化、体育盛事、自然生态古迹、城市同维港美景、中西美食、全港景点等,又特别为旅客准备名为“香港有礼”等一系列精选优惠等,向他们表达热烈欢迎。
杨润雄介绍,未来数月,香港将陆续举办包括首届“流行文化节”在内的多项大型节庆活动。他说:“香港已蓄势待发,准备好迎接全球人士来港。”
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总干事程鼎一表示,旅游业界组织会出访全球不同地方,参与旅游展览,通过会展活动创造商机,并且传递香港欢迎他们的讯息。
就“香港有礼”相关优惠,程鼎一介绍,初步阶段有超过1.6万家店铺、准备了100万份优惠奖赏给旅客,将向旅客发放零售、餐饮、交通等领域的优惠券。2月2日17点起,旅发局会在香港国际机场入境大堂、尖沙咀天星码头、高铁西九龙站抵港大堂以及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旅检大楼4个口岸的游客接待站派发。
程鼎一补充,在大型活动方面,香港今年会举办超过250个不同类型大型盛事,包括马拉松赛、七人橄榄球赛、博物馆高峰论坛等,未来陆续还举行很多盛事;会议展览方面,有超过100个国际大型会展活动举行,并且有很多国际活动正积极筹备来港举办。
疫情下,访港旅客人潮不见。如今,无论香港的维港海滨、太平山顶、星光大道、主题乐园等闻名景点,还是西九文化区的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M+博物馆等全新地标,都已经开放怀抱,欢迎海内外的朋友来港“行街买嘢(逛街购物)、品尝美食”。
文字记者:刘大炜
视频记者:梁源
摄影记者:陈永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