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E(京东方)创新科技赋能体育盛会无限“京”彩******
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北京举行,2022年2月4日北京冬奥会开幕式恰逢中国二十四节气之首“立春”,开幕式上运用最新科技手段为世界人民带来“中国式浪漫”。从令全球观众赞叹不已的主火炬台、全球最大的8K超高清地面显示系统,再到整个赛事期间随处可见的8K超高清显示大屏、志愿者数字胸牌……据了解,这些“黑科技”均来自BOE(京东方)。
作为全球领先的物联网创新企业,为本届冬奥会增添“京”彩一笔。音乐光影流转,炽烈的圣火燃烧在北京的夜空,宣告这场全球瞩目的冬季冰雪体育盛会正式开幕,为世界献上一场融合数字科技与美学创新,极富科技感、立体感、动态感、唯美感和体验感的全新视觉盛宴。
“软硬融合”创新科技让主火炬台上巨型“雪花”盛放。为实现导演组火炬台要像“钻石般璀璨闪耀”的创意理念。据了解,开幕式的主火炬台直径达14.89米,由96块小雪花形态和6块橄榄枝形态的LED双面屏创意组成,采用双面镂空设计,嵌有55万余颗LED灯珠,每一颗灯珠都由驱动芯片的单一信道独立控制。BOE(京东方)核心研发团队通过500多张设计图纸和近10轮的制样,研发出目前行业内发光面最窄的单像素可控异形显示产品,充分呈现雪花的线条感和细腻的画面显示效果,成功将导演组的艺术创意变为现实。
火炬点燃后,巨型雪花屏由中心向四周辐射开来,波浪般层层递进璀璨光芒,快速变换、完美同步的显示画面背后,采用的是BOE(京东方)AIoT技术体系及自主研发的同/异步兼容信发系统,异步集控能在极短时间内将大规模视频内容快速下发,同步集控确保102块双面屏幕实现毫秒级响应;此外,“主路+环路”备份的高冗余控制系统确保了火炬台播控系统的超高可靠性。
同时,通过采用LoRa(远距离无线电)低延迟控制系统搭配同步播放时间校正技术,进一步确保指令下发万无一失,实现视频画面完美协同。整体硬件支撑、软件系统均由BOE(京东方)自主研发设计。伴随圣火点亮,开幕式让全球观众都为其唯美浪漫而惊艳震撼。
全球最大8K超高清地面显示系统呈现出“会发光的舞台”震撼的视觉艺术。奥运的舞台上,绝不单是赛场上运动员之间的较量,更是赛场背后科学水平、技术装备的大比拼。据了解,目前全球最大的8K超高清地面显示系统应用于开幕式舞台地面,与演员表演实时互动,交相辉映。
整体舞台面积达10393平方米,采用多个8K+级分辨率的画面融合技术,超大规模的光学校正算法可对每个显示画面进行像素点级的光学校正,可实现100000:1超高对比度、3840Hz超高刷新率,以及29900x15096超高分辨率的超高清绚丽画面。通过搭载BOE(京东方)自主研发的超大规模显示模组控制与同步系统,还可实时捕捉演员行进轨迹,实现画面与演员的无缝互动。同时,在长达5个月的高强度排演及冬季零下30摄氏度的极端低温雨雪天气,地面显示系统依然能实现稳定运行。
开幕式视效总监、视效总制作团队黑弓Blackbow负责人王志鸥表示,我们历时三年,以“数字科技”为载体,以“传统与创新结合”为立意,围绕主火炬台打造璀璨梦幻的冰雪意境,用视觉艺术向世界讲述新时代的中国文化故事,而这些视觉内容的呈现需要与硬件技术的高度协同和完美配合,正是BOE(京东方)全球领先的显示技术和智慧系统,让开幕式的创意内容达到了最好的呈现效果。
智慧显示“8K看比赛”,物联网科技“数字胸牌”,使黄金赛事资源焕发活力。作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8K超高清技术合作伙伴,BOE(京东方)携手央视,以领先的8K专业级显示助力国际顶级冰雪赛事的首次8K直播,并在首都体育馆、张家口山地新闻中心等地开展8K超高清赛事转播,还携手合作伙伴让近200台超大尺寸8K电视走进北京市150个社区、10所高校、体育比赛场馆、国家大剧院、科技部、行政副中心等场所,为全球观众及广大市民带来极具临场感的超高清赛事盛宴。
整个赛事活动期间,在运动员村,志愿者胸前佩戴的BOE(京东方)数字胸牌采用护眼电子墨水屏,能清晰呈现黑、白、红三色显示,量身定制的智能软件及一组人工智能算法支持图文内容“海量快速刷新”,可随时、高效更新显示信息,从制卡、刷卡到拿卡仅需10秒即可完成,同时采用“无源”设计,使用手机NFC功能即可通信取电,真正实现绿色低碳理念。
BOE(京东方)从2016年夏季赛事期间全球首次顶级赛事8K超高清实况转播,到携手中国国家击剑队亮剑东京赛场,再到2019年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上3290块光影屏表演,作为领先的物联网创新企业,不断开拓数字化应用场景版图,与全球各界伙伴携手激发物联网产业的蓬勃生命力,共创智慧化新未来。(王一涵)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