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日常生活的平淡之美——再读《浮生六记》******
【读书者说】
作者:苗怀明(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
当我跟随演员们的脚步缓缓走进沧浪亭的那一刻,忽然产生一种穿越时空的恍惚感,不知道是自己走进了历史,还是历史来到了现实。感谢园林版昆曲《浮生六记》,它让以往案头密密麻麻的文字符号还原为眼前鲜活亮丽的风景。
《浮生六记》苗怀明 译注 中华书局 苗怀明提供
一部非常纯粹的文学经典
到底是身处2019年11月15日观赏园林版昆曲《浮生六记》的这个晚上还是1780年中秋节沈复、芸娘坐在沧浪亭乘凉的那个月夜并不重要,因为这样的场景几百年来每天都可能发生,可以发生在乾隆年间苏州的沧浪亭,可以发生在光绪年间南京的莫愁湖,可以发生在民国时期杭州的西湖,自然也可以发生在当下扬州的五亭桥。
这是一对刚结婚半年多的小夫妻,正享受着新婚带来的甜蜜,男的叫沈复,女的叫芸娘。虽然已到中秋,姑苏一带还有些闷热,他们在傍晚时分登上沧浪亭乘凉,先是欣赏夕阳西下,再细品皓月当空,或向外眺望,或坐下闲聊,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不需要去发朋友圈,也不需要刻意拍视频,因为这不值得显摆,不过是二人再普通不过的日常生活。
在忙忙碌碌、天天急着上班打卡的现代人看来,如此富有诗情画意的场景更多出现在影视剧里,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和自己的生活有着太远的距离,即便是利用假期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去一次沧浪亭,也不过走马观花,无法体会沈复、芸娘夫妻的那份闲适和恬淡。对每天忙得焦头烂额的我们来说,生活就是生活,艺术则是艺术,但是对这对小夫妻来说,生活就是艺术,艺术就是生活,两者并没有明显的界限,这不仅仅体现为沧浪亭的中秋赏月。
园林版昆曲《浮生六记》剧照 苗怀明提供
翻开全书,所写不过儿女情长,家长里短,这样一部书何以能成为文学经典?
的确,从表面来看,这可以说是一部条件并不具备的经典名著,或者可以说是一部非典型名著。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它有一些先天不利的因素,比如说作者沈复,他虽然有较高的文化修养,但并没有得到过功名,在那个时代,这就决定了他身份的卑微,没有青史留名的机会,整天为生计而奔波,他开过字画店,做过幕僚,还到广东贩卖过货物,活得相当艰难。他的生平事迹别说现在无从知晓,就是在当时,也没多少人关心和知道。
再看《浮生六记》这部书,虽然写得颇为用心,但别说刊刻,就连最起码的流传都做不到。沈复去世多年之后,都没有人知道这部书的存在,更不用说记载和评论了。如果不是杨引传这位有心人在冷摊上偶然得到书稿,并将其刊印出来,我们今天很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世间竟然还有这么一部奇书。
但就是这么一部篇幅不大的书稿,被发现的时候竟残缺不全,全书不过六卷,还遗失了最后两卷。
《浮生六记》能残存下来,已经算是万幸了,甚至可以说是偶然,怎么也和文学经典画不上等号,两者之间似乎有着太过遥远的距离,估计当时在写作时,沈复也不敢有这样的奢想。
奇迹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发生了,光绪三年(1877),杨引传将残存三分之二的《浮生六记》和另外三部笔记著作即《镜亭轶事》《天山清辨》《闻见杂录》一起收入《独悟庵丛抄》刊行。刚一面世,《浮生六记》便一枝独秀,大受欢迎,迅速风行海内外,书坊争相刊印,到当下各类版本至少有200种,而《独悟庵丛抄》所收的另三部笔记则一直无人提及。如果将四部书的合刊看作是一场竞争的话,《浮生六记》完胜。
伴随着《浮生六记》的一纸风行,它陆续被各类作品集收录,入选中学语文教材,被拍成电影,改编为舞台剧,被翻译成多种外文,并出现专门的研究著作,这些通常是衡量一部作品是否经典的指标,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浮生六记》都具备了。
这是一部非常纯粹的文学经典,不靠作者的名气,不靠书商的宣传,靠的是自身独特的艺术魅力,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看起来有些偶然,实则又是必然。
平淡生活中最为真实的美
那么,这本书的魅力究竟何在?全书篇幅不长,并没有展现宽广的生活面,也没有传奇故事和戏剧冲突,写的不过是一对夫妻的日常生活,而且是那种很私人化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我们也正在经历着,日复一日,好像没什么可说的,究竟是里面的什么东西打动了我们?
答案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浮生六记》的魅力就来自它的平淡,这种平淡既是指内容,也是指风格,平淡并不一定非要和单调乏味画等号,它是一种美,一种最为真实的美,只是不少人未能感悟到而已。通过《浮生六记》可以领略这一点,我们由此可以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得到人生的启迪。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可以拿《浮生六记》与《红楼梦》做个比较,这部书曾被誉为“小红楼”,可见不少读者意识到两书之间的相似性。
说起来也巧,曹雪芹去世的时间是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第二年,沈复和芸娘相继出生,这似乎构成了一种人生的接力,这种接力还表现在创作上。《浮生六记》虽然人物、内容、情节与《红楼梦》差别很大,但其内在精神则是相通的。不妨将《浮生六记》视作《红楼梦》的一部特殊续书。
二百多年来,《红楼梦》读者的内心里一直有个遗憾,那就是宝黛的爱情没有走向婚姻,因黛玉的早逝而人为中断。假如两人一起牵手走进婚姻殿堂,那该会是一个多么美妙的结局呢?
让我们按照生活自身的逻辑完成这个假设。笔者曾写过《宝黛结合又如何》一文,大致的内容是:假如宝黛结合,短暂的蜜月期之后,就是生儿育女。孩子的陆续降生意味着贾宝玉、林黛玉告别青春时光,步入成年时代。随着孩子长大,不管贾宝玉有多么不情愿,人生的列车必定会将他送到父亲贾政的位置上。同样,面对孩子的吃喝拉撒,林黛玉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再去多愁善感,一个合格的母亲不可能在孩子成长的时候缺席,柴米油盐注定会成为她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于是,贾宝玉、林黛玉顺理成章地成为新的贾政、王夫人,这意味着往日生活的一去不复返,再也不能肩扛花锄去葬花,再也不能躺在奶奶怀里打滚,再也不能去吃女孩嘴上的胭脂。一切年少轻狂已成陈年往事,面对着柴米油盐、衣食住行,打着世俗和利益的各种盘算,不再有诗和远方,只有永远都处理不完的日常琐事。
再过若干年,宝黛二人又会坐在贾代善、贾母的座位上,他们和他们的孩子们注定会将家族年轻人一代代成长的经历再次重演一遍,人生就是这样不断循环往复。
问题在于,这就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吗?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这未必就是我们想要的生活,自然更不是曹雪芹期待的人生。曹雪芹是位理想主义者,尽管家族败落,生活困顿,但仍然保有一份梦想,在困苦的人生中给自己,也给读者一点亮色,让大家不要活得太世俗。因此,林黛玉必须早早去世,她不能嫁给贾宝玉。随着贾宝玉、林黛玉年龄的增大,婚姻的选择也变得无可逃避。于是在他们成人之前,曹雪芹残忍的拉上了大幕。
老实说,笔者的这篇文章写得有些过于感伤和悲观,未能直面日复一日、高度重复的日常生活。《浮生六记》实际上延续了这个话题,却给出了另外一个答案,一个更符合生活逻辑的答案。
可以把沈复和芸娘的婚姻视作宝黛结合的现实版。两人十三岁订婚,十八岁成亲,说不上青梅竹马,却也称得上是情投意合。虽然他们的家世不如宝黛显赫,但四人秉性相近,都是属于聪俊灵秀的那种人,也就是《红楼梦》第二回里所说的正邪交赋。生在公侯富贵之家,就是情痴情种;长于诗书清贫之族,就是逸士高人。前者是宝黛,后者是沈复、芸娘。
从今天的视角来看,十八岁结婚,意味着青春期的过早结束和成人世界的提前到来,这是曹雪芹不愿意面对的。但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实际情况并不像曹雪芹担心的那样乏味,沈复、芸娘成亲后,生活确实平平淡淡,不外乎柴米油盐,但两人过得有滋有味,非常投入。两人或沧浪亭乘凉,或泛舟太湖,或改扮装束出去招摇,尽管这样的日子并不算多。居家的时候,两人因陋就简,把庭院、居室收拾得整洁雅致。
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是我们的生活,何以沈复夫妇过得如此开心?关键在心态不同。沈复、芸娘用一颗平常心对待自己的每一天,努力发现生活中的情趣,本来就没有过多过大的奢想,小小的收获都能有一份欣喜。如果把目标定得过多过大,满足的日子注定大大少于不满足的日子,正如人们常说的,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有八九。这并非自我麻醉的阿Q精神,而是一种正确对待生活的态度,再说即便每天愁眉苦脸,日子就会因此而改变吗?
这就是《浮生六记》给读者留下的启示。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渴望奇迹,但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注定平平淡淡,努力过好每一天,发现生活中的情趣和快乐,也许这才是正确的人生态度。从这一点来说,曹雪芹的担心有些多余,宝黛的家庭条件比沈复夫妇优越很多,他们结合之后,生活未必就那么单调,也许比沈复更加丰富多彩,至少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相信读者从《浮生六记》获得的共鸣比《红楼梦》更多,毕竟沈复夫妇的生活离我们更近,他们的生活就是我们的生活。
俞平伯《题沈复山水画》 苗怀明提供
《独悟庵丛抄》本《浮生六记》 苗怀明提供
乐观又平凡的人生态度
《红楼梦》没有写到宝黛的结合,以悲剧而告终。《浮生六记》虽然写到了沈复、芸娘的婚姻生活,也仍以悲剧而告终。两者同样是悲剧,但内涵却各有不同。贾宝玉的出家是要告别往日的生活,而沈复撰写《浮生六记》则是记下自己对往日生活的留恋。平平淡淡的生活,早已习以为常,也许充满烦恼,一旦这种生活因家庭变故或其他原因而中断,马上就变得无比珍贵。人不能总是生活在记忆中,珍惜已经拥有的一切,随遇而安,这也许是《浮生六记》给我们的第二个启示。
全书所写,不管是欢乐还是悲伤,一切都那么平凡普通,我们在生活中每天都会遇到。惟其平凡普通,作者才不需要装腔作势,不必矫揉造作,对那些厌倦了说教训斥、读腻了高头讲章的读者来说,感同身受,从书中可以看到自己,从而引起强烈共鸣。真情实感,平淡自然,这就是《浮生六记》最大的特点,也是它最能引起读者共鸣的地方。
转眼二百多年过去,尽管我们使用了手机、电脑,尽管地球已经变成了村庄,但我们并未走出《浮生六记》的时代,沈复、芸娘追求的幸福我们仍在追求,他们遇到的烦恼仍在困扰着我们,书中的事情昨天发生在沈复夫妇身上,今天也同样会发生在我们身上,这本书的价值因岁月的积淀而变得更为丰富多元。
探讨这个话题可以从一个假设开始,假如沈复、芸娘生活在当下,他们的人生悲剧可以避免吗?只要认真阅读作品就可以知道,他们的悲剧在当下照样可能发生。芸娘的病逝固然与家境贫困、未能得到及时救治有关,但问题在于,假如她生的是无药可治的绝症,即便再好的医疗条件也没用,任何时代都会有悲剧的发生,不能把什么悲剧都甩锅给封建礼教,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推卸责任。
沈复夫妇生活的困顿固然与父母有关,父亲将他们逐出家门,这是他们不幸的开始。这种家庭的不和谐现在照样存在,不能都归结为封建礼教。沈复父亲做事比较粗暴武断,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沈复夫妇自身难道就没有问题吗?沈复作为儿子,没有处理好与父母、弟弟的关系,作为丈夫不能保护生病的妻子,作为父亲不能给两个孩子幸福安宁的生活,板子不能都打到父亲身上,老人即便有过错,也负不了这么多责任,你不能指望每个人都宽容开明,宽容开明只能作为一种运气,可遇而不可求。作为儿媳的芸娘多管闲事,做事莽撞,恐怕就不能仅仅用天真来辩解,毕竟都是成年人了,毕竟也是孩子的母亲了,处理好与公婆的关系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一环,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
芸娘的美丽、聪慧和善良给读者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大家为她的不幸感到同情和惋惜,但人们往往忽略了她的另一面,那就是幼稚、天真,作为成年人,这可不是什么值得夸赞的优点,做事欠考虑,把本来应该和谐的家庭关系弄得一团糟,人不能永远停留在天真阶段。假如宝黛结合的话,大概率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而且问题只会更棘手,贾府的生活远比沈家要复杂,如果发生冲突,矛盾只会更加激烈。
芸娘是全书中最让读者牵挂的人物,她之所以如此可爱迷人,固然是出自其个人的禀赋,但不能不说她是因作者沈复而美丽。是作者可贵的开明、包容和爱心,给她提供了展现美丽人生的舞台,并将这些美好瞬间用文字记录下来,尽管这个舞台实在太小了。可以想象,如果换成一个俗不可耐的男人,比如《红楼梦》里的贾赦、贾珍之类,芸娘还能有这些逸闻趣事吗?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妻子的命运几乎完全掌握在丈夫手里。有什么样的丈夫,就会有什么样的妻子。是沈复培养和塑造了一位可爱迷人的妻子。当然这样的培养、塑造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芸娘自身性格及为人处世的缺陷给自己同样也给丈夫带来了很多麻烦。
书中的沈复是一位有才气、有个性的文人形象,相信这也是他有意留给后人的自画像。他虽然社会地位不高,生活困顿,但依然保持着难得的自尊,苦中作乐,享受人生,享受生活,即便是在借钱回家的路上,也要顺道到虞山一游,这种乐观旷达的人生态度难能可贵,对每个有着类似不幸遭遇的读者都是一种安慰和启发。《浮生六记》虽然写了不少人生的苦楚和无奈,但字里行间丝毫找不到那种毫无节制的宣泄和哀怨,而且作者的享乐也不是醉生梦死,自甘堕落的那种。他不仅热爱生活,而且懂得如何生活,尽管生活贫寒,但充实而有趣。看看他讲盆景、家居的那些文字,就可以知道,他绝非泛泛而谈,而是一位真正的行家里手。从摹写山川风景的那些文字,可见其独到的鉴赏眼光,他不喜欢苏州的狮子林,不喜欢扬州的五亭桥,不喜欢南昌的滕王阁,但并非故意在唱反调,而是能讲出一番道理,给人以启发。
如果生活在当下,具备这样的文化素养和鉴赏水平,相信沈复不至于沦落到没饭可吃的程度,他可能是位大学教授,可能是位园林专家,也可能是位成功的商人。这并不是说,现在就一定比那时好,但最起码实现人生的机会及评判成败的标准要相对多元一些,人生舞台相对要大一些。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二百多年间,这个世界发生了太多太大的变化。沈复笔下的苏州、扬州、杭州、广州、荆州,地名还是原来的地名,位置还在原来的位置,沧浪亭至今依然游人如织。但有了一部《浮生六记》之后,一切发生了改变,往日的风景又多了一层内涵和魅力,这不是眼睛能看到的,需要用心去体会。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1版)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