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十七个开始******
——在中新社成立会上的讲话
廖承志
今天中国新闻社基本上是组成了。现在你们有47个人,这在开头已经不算太少了。新华社起家的时候才五个人嘛!
中国新闻社的任务是什么?为什么要建立这个社呢?
我们在国外有1200多万华侨。他们过去是帝国主义压迫、剥削的对象。现在帝国主义害怕他们,因为祖国强大了。华侨过去对中国革命作过巨大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他们仍要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继续做出新的贡献。但是,现在反动派对华侨广播的电台,根据已经知道的就有八、九个之多,华侨受到反动宣传,受到威胁利诱和被分化。他们远离祖国,对祖国情况不了解,而且祖国的某些事情和他们还有一点小矛盾,比如土改。大的方面是不矛盾的,土改后提高农村购买力,对工商业,对华侨都有好处。但小的矛盾是会发生的,不可避免的。美帝就利用这些小矛盾来大肆渲染,想以此来争取华侨。所以我们应广泛地团结他们,打破华侨中间的地域和政治宗派,打破一切关门主义。只要是爱国的华侨,不管他们过去做过些什么对不起人民的事,只要现在不做了,都应该团结起来。
如果有人在华侨当中提出过左的口号,把进步的和中间落后的隔离开来,这就是“左”倾机会主义,冒险主义。这样就有失败的危险,美蒋就会利用这种矛盾,各个击破。
我们要建设新中国,争取国际友人的支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华侨工作应该是争取国际友人的一个环节,这是不能违反的原则。这项工作,首先是组成华侨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华侨大多数。因此,中国新闻社的任务是重大的。
目前国外华侨报纸的情况大体是这样的:
有一类报纸数量不少,但销路却是最少的,那就是特务报,它们是我们的敌人。
另一类报纸,可能有些编辑过去是亲国民党的,但是现在祖国解放了,他们本身受帝国主义压迫,如果投靠台湾,对他们也没有什么好处,这些人是可以争取的。因此,如果现在还有些中间偏右的,其中定有原因:一是过去我们跟他们的关系搞得不好;二是政治上糊涂;三是脚踏两条船。对这些落后报纸,我们不能谩骂,不要有清高思想,不愿写稿给他们登,好像他们登了,自己就受了“奇耻大辱”。我们应该给这些报纸写稿,他们能说新中国好,当然好;如果不说好的,只要不骂也好;如果不说好的,但能骂蒋也好。中新社要有这样的灵活性。
较进步的报纸,应该更好地阐明爱国立场,更群众化一些。要做到这一点就得解决两个问题:第一,要使报纸能够办下去。但是现在有的人只求痛快,不顾政治后果,这是不对的。应该做到既能坚持立场,又能使报纸生存下去,否则是没有好处的。第二,有些朋友很天真,不懂得事件、地点、条件的不同,不知道不根据具体情况照搬国内的一套是常常要犯错误的,如报道“三反”、“五反”等。他们不知道这样做了,有时恰恰对敌人有利。他们不知道中国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和国外的情况不同。中国已搞土改、合作社、集体农庄等,但如在国外也想这样搞,那就是教条主义。
帝国主义所以对华侨不敢下手,一是因为祖国的强大,二是华侨人多,在经济方面也形成一种势力,因此,他们不敢轻视。要保证华侨不受压迫,唯一的办法是依靠华侨自己的团结,很广泛的团结。而要做到进步分子和中间落后分子以及国际友人之间的广泛团结,这主要靠报纸。报纸是喉舌,是思想的领导者。因此,进步的华侨报纸应具备以下两点:一、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便于生根。只讲原则性,而不灵活运用原则,容易使报纸办不下去。但如果一味讲灵活,也会放弃基本立场。
华侨报纸首先要克服一个最大的倾向,是照搬国内报纸的做法。应该确立侨报的新闻作风:一要群众化,不是单给先进分子看,而是给几十万、几百万群众看的;二要报道祖国。帝国主义的新闻方针是企图封锁新中国的真相的对外传播,因此,侨报要报道祖国,在三两年内全部侨报都登祖国的消息。
我们的消息应该是:明确、确实、不“客里空”。毛主席反对资产阶级那种耸人听闻的作风。要可靠、真理、真实,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尽管因此有时时效会慢一点也不要紧,这是争取读者的信任,应当稳稳当当地做。
报道祖国的消息要讲究写法,便于侨报登载,不致妨碍其生存。因此,新闻应该保证做到:首先,调子要低一些,不光进步报能登,应使中间报、甚至落后报都能登。否则就不用办中国新闻社,有新华社就够了。其次,应和新华社有所分工。新华社讲过的我们固然可以讲;新华社不准备讲或少讲、而应该向国外大讲的,如侨乡新闻,这些就要中国新闻社来发布。报道方式要具体生动。生动不是庸俗,而是有高度思想性的。再次,不要以为是对华侨说的就可以乱说;不能随便报道国内的事情,只能讲已讲过的,而加以生动的补充说明。我们只报道国内消息,不搞国际新闻。中新社的业务范围大致是这样。
根据以上方针,中国新闻社首先要解决消息的形式问题。新华社已树立了很高的威信,华侨多数收听它的新闻广播。因此,中新社稿件面对的困难是:如果只稍为更改几个尖锐字眼,如“斗争”改为“奋斗”,“坚决”两字一概删掉,那是不够的。因为这样,人家就宁愿收听、录载新华社的。另一方面,报道国内消息,要如何使华侨看了不会感到它一点生气也没有。要做的有分量,就应掌握华侨的特点,了解其困难,报道要有特色。有一个时期,新华社为了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传播更多的内容,把一些稿件压缩,但听众听了就提出意见说:一压把骨头和肉都压掉了,我们宁可多花一点时间听详细的。所以一定要使人家感到适用,而且有分量。这是否把现在的要求提高了呢?是的,要办就得提高,不提高就不办。我们的稿件每个字都要有它的目的性。这任务是艰巨的,是一件新任务,对新华社老干部来说也是这样。固然,在解放战争时期,新华社的稿件也曾经要求照顾国民党统治区,但是那毕竟还是国内,现在我们的报道是对国外的,我们要做的是彻底粉碎美蒋阴谋。因此,首先应使华侨对中国新闻社有好感。所以,如果把中国新闻社的稿件简单化,那是完全错误的。处理中国新闻社的稿件,首先要了解华侨的特点和侨务政策,还要熟悉新闻业务。这样才能把稿件加工好。因此,要做一个中国新闻社记者是不容易的。第一,要熟悉国内政策;第二,要熟悉侨务政策;第三,要了解华侨侨居地各种情况,包括那里的革命斗争。这样,在报道时才不会和当地情况有所抵触。我们报道国内的消息,必须加上这三条才能通过。否则,消息会有片面性。因此,写消息不能用“随笔一挥”或“倚马万言”的态度。“倚马万言”是要不得的,他只能是废话连篇,那是凭兴趣,不是向人民负责的态度。我们的稿件要每个字斟酌。这就得靠我们的事前准备。
过去,我当新华社社长时,毛主席每天都打电话来问,如:某某地方加了一个标点是什么意思?某某地方多了一个标点把意思割裂了……等。每个字,每个标点符号,他都注意。因此在处理稿件问题上应建立一个制度——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层层负责。要确立这个纪律。没有纪律的新闻社,它将会替敌人服务。新华社就是严格执行这种纪律的。有了严格的政治立场和政策思想,有了严格的纪律制度,才能有所成就。不要以为中国新闻社是民间私营的、就可以随便一些,不必严格。国外华侨,只要你是从新中国发出去的消息,就认为是国家的呢!
毛主席说过:胆大心粗和胆小心细的人都不能做新闻记者。应该要胆大心细。想做到这一点,当然还需要提高思想认识和加强理论学习。
今天,中国新闻社成立了,算是母鸡下了蛋。但是这个蛋,孵出来的将是鸡还是鸭,要靠大家的努力来决定。
大家只要肯虚心、抓紧,不放松,就可以把工作做好。此外,应研究如何和广东、福建侨乡建立联系;研究侨报动态及其存在的一切问题。这些,明天起就得做。这样才能把工作搞好。说不定现在每天发5000字,很快就能发8000字。这需要我们加强学习,互相团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毛泽东时代的新闻工作作风。
这个担子是重的。新开始做这项工作的同志要加紧学习,提高自己,以便能逐步挑起重一些的担子;老的同志,更应挑起这副担子,大家要咬紧牙根来搞好这件工作。
(历史资料)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