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2023:值得关注的十大网络安全趋势******
开栏的话: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即日起,本版开设“前沿观点”专栏,翻译引介国际信息通信行业的前沿观点,聚焦信息通信领域的动态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我国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欢迎广大读者来信提出相关批评建议。
又是网络安全动荡的一年。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加剧了国家间的数字冲突。加密货币市场崩溃,数十亿美元从投资者手中被盗。黑客入侵科技巨头,勒索软件继续肆虐众多行业。
信息安全传媒集团(Information Security Media Group)就2023年值得关注的事件咨询了一些行业领先的网络安全专家,内容涵盖了影响安全技术、领导力和监管等层面新出现的威胁与不断发展的趋势。这是对未来一年的展望。
网络犯罪分子将加大对API漏洞的攻击力度
随着组织越来越依赖开源软件和自定义接口来连接云系统,API(应用程序接口)经济正在增长。API攻击导致2022年发生了几起引人注目的违规事件,其中包括发生在澳大利亚电信公司Optus的违规事件。专家预计,新的一年网络犯罪分子会加大对API漏洞的攻击力度。
攻击者将瞄准电网、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商以及其他关键基础设施
关键基础设施可能成为攻击者的主要目标。许多工业控制系统已有数十年历史,易受到攻击。事实上,此前IBM X-Force观察到针对TCP端口的对抗性侦察增加了2000%以上,这可能允许黑客控制物理设备并进行破坏操作。专家警告,准备好应对针对电网、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商以及其他关键基础设施目标的攻击。
攻击者将增加多因素身份验证(MFA)漏洞利用
多因素身份验证(MFA)曾被认为是身份管理的黄金标准,为密码提供了重要的后盾。2022年发生了一系列非常成功的攻击,使用MFA旁路和MFA疲劳策略,结合久经考验的网络钓鱼和社会工程学,这一切都发生了变化。攻击者将会增加多因素身份验证漏洞利用。
勒索软件攻击将打击更大的目标并索取更多的赎金
勒索软件攻击在公共和私营机构激增,迫使受害者支付赎金的策略已扩大到双倍甚至三倍的勒索。由于许多受害者不愿报案,没有人真正知道事情是在好转还是在恶化。专家预计会有更多类似的情况发生,勒索软件攻击会击中更大的目标并索取更多的赎金。
攻击者将瞄准大型的云企业
数字化转型正在推动向公有云的大规模迁移。这种趋势始于企业部门,并扩展到大型政府机构,创造了复杂的混合和多云环境的大杂烩。应用程序的容器化加剧了恶意软件的感染,今年我们看到了针对AWS云的无服务器恶意软件的引入。随着越来越多的数据转移到云上,应高度关注攻击者是否会瞄准主要的云超大规模应用程序。
零信任将得到更广泛的采用
零信任的原则自2010年就已出现,但仅在过去几年中,网络安全组织和供应商社区才接受最小特权的概念并不断验证防御。此前,美国国防部宣布其零信任战略,这种方法得到了重大推动。随着黑客轻松地跨IT部门横向移动,组织希望实现防御现代化。专家预计零信任会得到更广泛的采用。
首席安全官将获得更好的个人保护谈判合同
2022年10月,优步前CSO乔·苏利文(Joe Sullivan)因掩盖2016年数据泄露事件被定罪,这在网络安全领域引发了不小的冲击波。刑事责任让高级安全领导者重新考虑他们在组织中的角色。首席安全官或将被提供更多人身保护的合同。
网络保险的式微将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
第一份网络保险政策是在20多年前制定的,但勒索软件攻击造成的恢复成本和业务损失呈指数级增长。事实上,大型医疗机构的损失通常超过1亿美元。因此,网络保险公司正在提高费率或完全退出该业务。网络保险的可用性将继续枯竭,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
政府机构将对加密货币公司实施更严格的控制
一系列违规行为、市场价值的重大损失和FTX加密货币交易所丑闻使加密货币世界在2022年陷入混乱。寻求政府机构对加密货币公司实施更严格的控制,以保护投资者、打击洗钱和提高安全性。
组织将调整自身提供教育和认证计划的方式
多数大型公司多年来一直提供网络安全意识培训,但似乎并没有奏效。更糟糕的是,越来越难找到熟练的网络安全资源。未来,组织将积极寻找改变自身提供教育和认证计划的方式,着眼于更积极地学习、职业道路规划和提高信息安全人员的技能。
(作者:作者:安娜·德莱尼卡尔·哈里森 翻译:方正梁)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