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代表陈泽滨:打造大日化产业集群 推动“制造业当家”******
中新网广州1月12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2日在广州开幕。广东省人大代表、立白科技集团总裁陈泽滨建议,打造广东大日化产业集群,助力广东制造业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推动“制造业当家”。
“珠江水、广东粮、岭南衣、粤家电”是广东传统优势产业。随着时代的发展,广东日化行业凭着历史沉淀的地域优势、产能优势,也成为广东制造业的支柱产业之一。
目前,广东日化行业规模全国领先,牵引产业链各重点企业快速发展,产能走在全国前列。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合成洗涤剂产量为1037.7万吨,其中广东省合成洗涤剂产量达324.62万吨,占全国总产量超过三成。2021年底,广东化妆品工业总产值和化妆品专利申请数量均居全国第一,全国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数量有70%来自广东省。
但同时,广东省日化行业面临诸多不足,比如规模大而不强,综合实力有待提高;创新能力有待强化,对比国际先进地区仍有较大差距;产业链生态仍未完善,服务支撑与资金支持亟待提升;企业单打独斗,产业运营效率亟需提升。“推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是广东省日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关键。”陈泽滨说。
陈泽滨建议,政府引导产业链重点企业建立化妆品、日用洗涤品、口腔护理用品等日化行业细分领域品牌孵化基地,孵化一批新兴日化用品生产品牌;由政府牵头,共同组建支持广东省本土日化产业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
陈泽滨建议,同时,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数字技术为抓手,依托广东省日化行业全国领先的行业数字化平台和资本优势,打造日化产业数字化底座,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产业数字化赋能服务,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
陈泽滨称,应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入驻全产业链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链企业“上云上平台”比例逐年提升,助力企业实现降本提质增效;推动全产业链智能化改造。
此外,他还提出,广东可基于现有日化生产基地载体,如深圳“美丽谷”高端化妆品产业集群、汕尾海丰美妆产业园等,打造一批省级以上日化产业重点产业园区;吸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进驻园区,实现产业配套集群化发展。(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