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武汉市2023年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现场。周钢 摄
各地“拼开工”,全力以赴冲刺开门红
兔年开工第一周,最忙的地方可能要数全国各地的施工现场了。为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各地加足马力。中新财经记者注意到,近日,河南、陕西、云南等多地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吹响加速建设的“集结号”。
1月28日,春节假期后首日,河南省就迎来第七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数千个项目集中签约、开工、投产,其中,仅开工项目就达1271个,总投资1.6万亿元。
同日,陕西省第一季度795个重点项目开工,总投资5646亿元,年度投资2285亿元;云南省举行了2023年一季度重大产业项目调度暨开工推进会,今年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675个,总投资19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64亿元。
在河北雄安新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到雄安新区的“轨道交通大动脉”建设正加紧进行。1月28日,雄安新区举行2023年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开工项目共43个,总投资416亿元。
1月31日,武汉市2023年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举行,共有305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参与集中开工,总投资3020亿元,涵盖了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和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各个动力或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消费投资。而在投资领域,相关项目的开工建设问题尤为重要。”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向中新财经记者表示。
1月28日,雄安新区2023年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现场。 刘向阳 摄“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行动都较为迅速,纷纷启动相关投资项目,这也体现了地方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决心。”赵锡军认为,只要这种行动能够持续,不断取得成效,对今年经济的总体恢复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多地定下年度投资“目标”,新基建成重点
多地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同时,部分省市还公布了2023年全年重点项目投资情况。
如,广东今年将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1530个,总投资约8.4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万亿元;福建确定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1580个,总投资4.09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480亿元。
从近期各地集中开工项目以及披露的年度重大项目清单看,5G、特高压、城际高速公路、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成为投资重点之一。
除了公布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多地也针对2023年投资设定了“小目标”。
GDP总量连续34年居全国首位的广东,近日明确了“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基础设施投资和工业投资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的目标。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阮青1月29日在发布会上表示,综合考虑重大项目安排及资金要素等保障,将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设定为增长5%左右,总规模将迈上1万亿元的新台阶。
被称为“最强地级市”的苏州,2023年也将目标设定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杜月认为,发挥好投资的关键作用,有利于从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和扩大当期需求两个方面共同发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月29日,福建福州,中铁工人在滨海快线施工工地作业。王东明 摄“真金白银”安排上,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推进重要投资项目的落地落实,发挥有效投资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需要“真金白银”的支持。
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国家层面,春节前后将集中下达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国家发改委还提到,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继续用足用好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的经验做法,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资金,强化要素保障。
争取资金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各地也在行动。
广东省发改委主任艾学峰近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将积极推动一批项目新增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方案盘子,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用地等支持,力争今年国家基于广东专项债额度超过去年。
近日,上海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中提到,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专项债券、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REITs等扩大投资政策和工具,加快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
在赵锡军看来,投资项目在建设期间,除了设计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外,真正操作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资金安排。“只有资金到位,项目才能顺利开展,形成有效的实物工作量。”
“因此,项目开始实施的时候,保证项目资金能够持续不断地供应,是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者一个很重要的工作。”赵锡军称,就目前来看,在资金安排上,中央和各相关部门有各种政策支持,地方政府也会根据项目的特点、规模等,确定相关资金的供应方案和相应的一些安排。
近期,多地披露2023年预算报告。数据显示,多地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限额相比2022年有所增加。如,河北省预算报告显示,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额度为1286亿,相比去年增长73.8%。
赵锡军表示:“在当下,一个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就是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债券,为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目前各地对于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筹措资金支持地方重点项目,均非常重视。”(完)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依法分类管理重在确保燃放安全 □ 本报记者 陈磊 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称,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1日至1月28日、2月5日,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外发布称,上海市外环线以外区域,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之外,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更早些时候,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也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媒体统计,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3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的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地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解释说,对于烟花爆竹,政府进行规制有其历史必然性。目前各地通行的“禁燃令”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政府考虑到人们的接受程度,根据安全原则,试行“限燃令”,即在一些城市进行限定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的试点,在人们逐渐适应“限燃令”之后,再施行零燃放的“禁燃令”。 杨建顺认为,从“限燃令”演变为“禁燃令”后,立法者所预留的特殊处理规则被忽略了,这种“一刀切”的零燃放措施,实际上将传统习俗之燃放烟花爆竹归为彻底禁止之列。时间久了,过春节静悄悄了,年味儿也淡了些,难免引发人们非议。 在杨建顺看来,目前多地允许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就是对向往“人间烟火”的民意民情的回应,也是对规制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如此回应民众呼声的做法,体现了法规所规定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的理念,有助于弘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增强“烟火气”。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教授分析称,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背后,是对我国绵延上千年过年仪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回归和文化的传承,是回应群众过年期间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应,也是基于对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客观认识,更是对作为我国重要产业和就业领域的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张帅梁看来,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虽是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小事儿”,但也是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对“禁燃令”的松绑,有效地解决和回应了群众诉求。同时,这也是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落实。 目前,我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法规层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力。 杨建顺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制度为背景。法律法规的这种授权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遵循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理念。特别是《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设置的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目的在于确保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 杨建顺说,这就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适时把握“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策、决定和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保障举措支持的背景下,告别零燃放的“无菌社会”,充分体味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的滋味儿,欢欢喜喜迎除夕、过春节、闹元宵。 张帅梁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各有不同情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之处,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需求也不尽相同。投射到立法领域,就需要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基本前提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因地制宜,因应施策。 “是‘禁’是‘限’,需要各地根据环境质量、财产安全、百姓诉求等因素的现实情况,以及解禁后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事故等进行有效研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制。”张帅梁说。 那么,具体来说,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管理如何把握“禁”“限”边界呢? 杨建顺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限放”和“禁放”的问题,而且是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的全过程安全保障问题。这就要求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规制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他呼吁,就烟花爆竹燃放这个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合理地运用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限放”和“禁放”的裁量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建议,一般而言,要行使好该裁量判断权,可以参考把握如下标准:城市区域倾向于禁放,农村区域倾向于限放;人员聚集密度大的区域应当禁放,人员稀少非聚集性的区域倾向于限放;高楼大厦密集区域应当禁放,非高层建筑的区域倾向于限放;威力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禁放,威力不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限放。至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宜从生产环节把好规制关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查处并公布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例如,2023年1月1日1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广化派出所发现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现场查处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元旦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对此,张帅梁认为,放松“禁放”,不等于完全解禁。在放松“禁放”的地区,人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有限度的。边界就是相关地方法规与规章确定的燃放时间地点与幅度,限度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违反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法治日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